常见问题
  • 1. 预审系统到底是做什么的?

    预审系统可以帮助已成文的科研工作者快速判断文章是否符合杂志社录用标准。您的稿件提交至佩普的预审系统后,审稿人便会优先进行文章质量评估。一旦预审通过,只要您能够根据审稿人审稿意见进行针对性修改以进一步提高文章质量,即可实现高录用。

  • 2、预审的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①您需要填写文章和作者信息并上传稿件至预审系统,同时添加科研助理微信等待预审结果,3-5个工作日内会通过短信及微信向您反馈预审结果。

    ②审稿人会通过佩普预审系统收到您的稿件,并进行文章的初步审核。

    ③若预审通过,佩普官方公众号和科研顾问会向您进一步反馈可录用方案。

    ④如果您认可录用方案并希望能够实现高录用,则需要与我方签订相关咨询服务合约。

    ⑤接下来您只需要正常走投稿流程即可,即用自己的邮箱至期刊官网投稿。根据审稿意见,对自己的文章进行针对性修改。(语言或排版等问题我们会协助您解决,详情见服务协议。但涉及到文章内容修改或补充数据等问题则需要作者自己完成)。

    ⑥修改完成再投稿便可录用,最快3个月可收到录用通知

  • 3、是否可以指定的投哪些期刊?

    (1)由于不同期刊对稿件的录用标准不同,故在文章预审通过前不接受作者指定期刊,可收录稿件的期刊详情会在预审通过后,通过【佩普学术】官方公众号告知。

  • 4、论文发表后通常多久被SCI检索?

    依据SCI检索惯例,结合过往发表成功的7500+篇文章的整体情况,大多数文章在上线后3个月左右PubMed可检索,上线后6个月左右WOS可检索,各期刊现在检索状况各作者可以根据期刊名称自己在SCI 库查询核实。

  • 5、与你们合作是否会造成学术不端?

    完全不会。 学术不端行为的官方定义有以下几种:1)虚构、伪造科研成果;2)发布、传播虚假科研成果;3)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4)从事学术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买卖、代写、代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章第一百零四条) 而【佩普学术】为您提供的学术出版咨询服务,仅出于协助您接收编辑的审稿意见,并通过提供包括语言润色、格式排版等服务,从而协助您提高稿件质量,以满足特定期刊的个性化收录要求,最终实现合规录用。其中: 1)所提交预审的文章以及数据完全是由作者自己完成的,作者需对自己的文章数据真实性负责。佩普完全不会对文章主题、结构及数据等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若编辑反馈需要优化或完善文章数据,也是由作者自行完成,佩普方不做任何参与,故不存在文章买卖、代写或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2)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并协助您合规完善稿件质量后,稿件将通过作者邮箱投稿至期刊官网,作者全程监测邮件往来过程直至收到官方录用通知。故不存在文章代投行为。

  • 6、怎么确保我的论文不被泄露?

    1)从法律的角度:

    泄露或倒卖科学研究成果及学术论文属于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我们断不会触碰法律底线;

    2)从道德角度:

    我们视信誉为生命,良好的信誉是开展一切合作的前提,事实上任何一次理论上的文章泄露行为都会让我们根植了8年多的服务体系崩坏,更是对工作原则和底线的践踏与挑战。

    3)从利益角度:

    ①若预审未通过,则说明该稿件的质量尚不达所供稿杂志社的录用标准,佩普也无法进一步与您达成合作,那么该篇稿件之于佩普而言无实际意义,我们会做系统删除处理,您不必有任何信息泄露的担忧;

    ②若预审通过但短期内未能与您达成合作,说明您的稿件仅存在理论上被收录的可能性,但如果稿件无法结合特定期刊编辑的建议进行针对性优化与完善,稿件其实依然达不到杂志社录用标准。在这个前提下,佩普会期待与您的后续沟通以达成合作,所以同样不会存在任何文章泄露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4)从三方监督角度

    【佩普学术】将与您签署具有法律效益保密协议,接收您的文稿后可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泄露您的个人详细信息或稿件内容。

  • 7、你们是怎么收费的?

    若您的稿件预审未通过,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也无法协助您进行稿件录用;

    若您的稿件预审通过,则需要与我方签订咨询合作协议,以协助您结合审稿人的审稿意见进一步优化稿件质量,以实现高录用结果。

    具体的收费价格要根据您的稿件质量及针对性匹配的期刊详情而定,具体请在接收预审通过的通知后,与佩普高级科研顾问做进一步沟通。

  • 8、有关发票开具及对公汇款事宜

    ①支持对公账户汇款,开具的国内发票上盖章为接收汇款的对公账户章,并会随发票同时提供报销需要的文章录用通知。

    ②国内发票可以开具:润色费、翻译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会议费或会议注册费。

隐私声明

【佩普学术】隐私权保护声明是本网站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的承诺。

【佩普学术】致力于向研究学者提供高质量学术出版咨询服务的同时,也执行严格的保密、安全和隐私的最高标准。我们了解原创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采用以下方式,竭尽全力保护您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安全。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和文稿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1. 使用者非个人化信息

1.1 我们仅通过您的IP地址来收集非个人化的信息,例如您的浏览器性质、操作系统种类、给您提供接入服务的ISP的域名等,以优化在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页面。通过收集上述信息,我们进行客流量统计,从而改进网站的管理和服务。

2. 个人资料及文稿信息

2.1 当您在【佩普学术】网站进行用户注册、选择服务或上传论文等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本网站将通过注册表格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和文稿信息。这些个人资料和文稿信息包括: 2.1.1 个人识别资料:如姓名、电话、微信号、电子邮件等情况。 2.1.2 个人背景:职业、目的、发文预算等情况。 2.1.3 文稿信息:论文题目、期望分值、研究方向、文章类型、期望录用时间等。 2.2 请了解,在未经您同意及确认之前,本网站不会将您为参加本网站之特定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

3. 网站安全

3.1 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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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稿保密

4.1 我们深深理解您提交给我们的文稿是您尚未发表的辛勤工作和重要学术思想结晶,所以【佩普学术】与所合作杂志社的每位编辑都必须在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之后才能接收您的文稿。保密协议可确保编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泄露您的个人详细信息或手稿内容。如果有编辑向第三方泄露了您文稿内容这类事件发生,我们将全力配合您,根据此协议对侵犯您个人权益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用户权利

5.1随时查询及请求阅览;

5.2 随时请求补充或更正;

5.3 随时请求删除;

5.4 请求停止预审。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生效。

1、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计划进行_____项目的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未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意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本协议规定对本项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收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记录和计划、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提供方:指基于本协议向对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若双方均向对方提供保密信息,则甲、乙双方互为提供方。

3、接收方:指基于本协议取得或知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若双方均从对方取得或知悉保密信息,则甲、乙双方互为接收方。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下述任一情形下,接收方不承担保密义务:

(1)本协议有效期以外接收方取得的或提供方非经约定方式提供的信息;

(2)先于披露已为接收方合法知悉的信息;

(3)非因接收方过错而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4)接收方所独立开发的信息;

(5)经提供方事先同意接收方披露的信息;

(6)通过第三方披露而为接收方所合法接触到的信息;

(7)基于任何政府机构、行政机关、任何法院或仲裁的要求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或基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收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收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收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收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收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收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如接收方第一时间获悉提供方或提供方客户的保密信息被泄漏,接收方应立即告知提供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信息原件及副本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提供方所有,本协议签订生效不视为提供方就保密信息对接收方授予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 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收方转让或授予接收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收方转让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三年内持续有效。接收方的保密义务自提供方对保密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接收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提供方公开时止。

第九条若双方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特殊目的并签订最终协议则本协议与最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协议与最终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产生冲突,则以最终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南京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